雙重國籍與特殊出生地
辦理台胞證
擁有雙重國籍,或是在外國、中國大陸出生,可以申請台胞證嗎?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依照規定準備相應的「戶籍謄本、第三國護照或除籍證明」,一樣能順利取得台胞證。跟著我們的指南,一次準備齊全。
雙重國籍可以辦台胞證嗎?
只要您同時擁有其他國家國籍與台灣籍(其他國家 + 台灣籍),是具備申請資格的。
申請時,除了基本文件外,需另外提供「第三國護照影本」。
在國外出生,擁有其他國家國籍
除了一般的申請資料外,請務必加附下列 3 項文件:
- 六個月內申請的【全戶戶籍謄本】 記事欄內容不可省略。若申請人未滿 16 足歲,謄本內容必須包含父母資訊(若父母不同戶,請分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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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設台灣戶籍證件影本(擇一提供)
包含: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入境證副本、定居證、入境許可證明。
※ 請依您當初「初次設立台灣戶籍」時所提供的證件為準。 - 外國護照影本 若無外國護照者,則需要另外填寫聲明書。
在大陸出生要如何辦理
首辦者,需要先在大陸除籍後才能申請。
除了一般的申請資料外,在大陸出生首辦者需要加附下列文件:
- 六個月內申請的【全戶戶籍謄本】 (記事欄內容不可省略)。
- 大陸戶口註銷證明 或 無設籍公證書影本
審件單位會查核申請人是否仍保有大陸戶籍。若仍保有,就算以前申請過台胞證也不會再核發,必須等完成大陸戶籍除戶程序並附上除戶證明後才能辦理。
為什麼現在嚴格要求「大陸除戶」?
民國 93 年 3 月 1 日修正施行的《兩岸條例第9條之1》,才正式規範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因此,在民國 93 年立法前來台定居申請身分證的民眾,當時並沒有嚴格要求一定要放棄大陸戶籍(有部分是簽署自願放棄大陸戶籍切結書)。但目前的審查機制已全面連線落實此規定,所以才會有「以前能辦,現在卻被要求補除戶證明」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