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8-09

  • 第一次辦理護照,本人要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才能委託廣禾旅行社代辦護照
  • 舊護照還沒過期要繳回舊護照才能辦理,找不到舊護照要先去警察局申報遺失後,才能委託廣禾旅行社代辦護照遺失件
  • 護照過期除非改名,否則外文姓名一律同舊護照
  • 18歲以下申請人如父母離婚,需附上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如甲式或丙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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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門市提供手機免費拍照(人別確認不適用),原始相機不修圖,沒有電子檔
  • 或用門市證件快拍機(自費),有美肌功能可以選擇,有6張照片可下載檔案


護照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人應備文件 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 照片 D式委任書 監護人身分證
身分證正本 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謄
滿18歲以上  
滿14至未滿18歲  
未滿14歲  
已領身分證者改繳身分證
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  
  • 第一次申請護照,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證明,才能委託旅行社代辦護照
  • 護照D式委任書要由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小孩可由監護人代簽
  • 護照還沒過期要申請換領新證,需要附上舊護照正本,找不到要以護照遺失件辦理
  • 監護人身分證上的配偶欄空白,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如甲式或丙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
  • 照片:應提供符合護照照片規定的照片電子檔,或兩吋實體照片2張
  • 未婚且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委任書上簽名表示同意,並應繳驗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倘父母離婚或為受監護宣告人的監護人,父或母或監護人請提供有權行使、負擔權利義務的證明文件正本(如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在台灣遺失護照:需加附警察局報案的「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及護照遺失說明書
  • 在國外遺失護照:需加附入國許可證明、護照遺失說明書,及國外或港澳地區護照遺失申請補發說明書
  • 僑居身分加簽者需加附下列資料,請主動告知
      ▼第一次辦理僑居身分加簽:
      1. 僑委會公文正本+影本
      2. 僑居國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影本
      3. 僑居身分申請書
      ▼換、補發護照:
      1. 僑居國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影本
      2. 僑居身分申請書
  • D式委任書填寫範例:成年範例未成年範例未成年委任旅行社範例
D式委任書下載

護照新辦/換發費用

申請類別 一般件12天
(不含收件日11天)
急件3天
(不含收件日2天)
14歲以上 1,600 2,500
未滿14歲 1,200 2,100

護照遺失費用

申請類別 一般件13天
(不含收件日12天)
急件4天
(不含收件日3天)
14歲以上 1,600 2,500
未滿14歲 1,200 2,100
  • 16:00前收件當日起算工作天,16:00之後收件自下一個工作日起算
  • 如外交部護照發證有延遲,領件須以實際領到護照後的通知為準
  • 護照送一般件後如需更改為急件,需加收1,000元(內含外交部急件處理費900元)
  • 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依「護照條例實行細則」規定,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其審核期間至六個月
  • 送件後如查出有未過期護照、不准件或個人因素撤件不辦,須收取撤件費100元
  • 下證後如需掛號寄回需自付郵資50元

護照有效期限

14歲以上 未滿14歲 遺失補發
10年 5年 14歲以上:5年
未滿14歲:3年
  • 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依「護照條例實行細則」規定,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護照照片規定

護照相片規定

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申請人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眉、 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1. 最近6個月內拍攝,相片無墨跡或摺痕。
  2. 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使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亦即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頭部或是頭髮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3. 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不露齒),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倘因生理因素嘴巴無法閉合者例外。
  4. 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小耳症患者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5. 相片背景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不能有紅眼。
  6. 以高解析度沖(列)印在高品質的光面相紙上,相片需清晰、鮮明,其影像不得模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原始影像列印前不得對影像重新取樣 (resampling) 或變更影像原始尺寸。
  7. 如相片是以數位相機拍攝,相機必須具備至少三佰萬像素(pixels)功能且設定為「最高品質、高彩度」,並以高品質光面相紙沖(列)印。不得做數位影像的潤飾或補強。倘提供之相片列印品質不佳或相紙過薄,以致無法製作,將不予採用。
  8. 如果配戴眼鏡:
    • 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視障者除外)。
    • 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
  9. 請勿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之相片,以免因相片與實際相貌特徵差異過大,向外國申辦簽證遭到退件,或於海外通關時遭遇困擾,造成不便。
  10. 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相片人貌的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11. 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或協助照相的手之影像)。

數位照片電子檔規定

  • 照片電子檔格式限定jpg或jpeg
  • 色彩模式為RGB(需至少24位元)
  • 檔案大小不得大於5MB
  • 解析高度至少需達531像素,寬度至少需達413像素

人在大陸(或國外)護照過期或快到期要如何換領新護照

  • 人在大陸(或國外)護照過期或快到期,可以將前述申請應備文件寄回給台灣親屬代辦換發新護照,並依規定填寫E式委任書,本人【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以複委託方式委任廣禾旅行社申請護照。
  • 護照複委任之台灣親屬,要能證明與申請人的關係(如父母、配偶、18歲以上子女,或兄弟姊妹身分證背面的父母相同),否則需另外提供可證明雙方親屬關係之官方文件。
  • 人在國外寄回台灣辦理護照換發,請自行確認,會不會影響到國外的原入境簽證或居留等問題。
  • 下列持照人,不可以寄回台灣代辦護照:
    1. 還沒有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需回台灣辦理。
    2. 年滿14歲尚未申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需回台灣辦理。
    3. 限制出境者(如通緝中、保護管束...等)不會受理。
  • E式委任書填寫範例:成年填寫範例未成年填寫範例未成年委認親屬填寫範例
  • E式委任書下載

護照號碼、外文姓名及效期要如何查詢

  • 線上查詢個人護照資訊
    1. 行動自然人憑證(僅支援手機)
    2. 手機門號+健保卡卡號驗證
    3. 軟體金融憑證
  • 自己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四個辦事處查詢
  • 到警察局報遺失時,偵查隊的電腦可以查詢

廣禾旅行社

台中簽證中心 護照代辦社

電話:
(04) 2326 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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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 (例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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