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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照過期、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持有舊版護照,可由本人或親友帶著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委託廣禾旅行社辦理換領新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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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著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就近到警察分局去報案,分局會給一份「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由本人或親友拿這張申報表連同申請護照所需相關文件,再委託廣禾旅行社辦理新護照。
- 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依「護照條例實行細則」規定,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其審核期間至六個月,並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 國外遺失者須加附入國許可證明、護照遺失說明書,及國外或港澳地區護照遺失申請補發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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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代辦:廣禾旅行社
-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例假日除外)
- 早上:08:30~12:30
- 中午:休息
- 下午:14:00~18:00
- 收件地址: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116-1號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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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8-09
- 第一次辦理護照,本人要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才能委託廣禾旅行社代辦護照
- 舊護照還沒過期要繳回舊護照才能辦理,找不到舊護照要先去警察局申報遺失後,才能委託廣禾旅行社代辦護照遺失件
- 護照過期除非改名,否則外文姓名一律同舊護照
- 18歲以下申請人如父母離婚,需附上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如甲式或丙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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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市提供手機免費拍照(人別確認不適用),原始相機不修圖,沒有電子檔
- 或用門市證件快拍機(自費),有美肌功能可以選擇,有6張照片可下載檔案
護照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人應備文件 | 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 | 照片 | D式委任書 | 監護人身分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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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正本 | 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謄 | ||||
滿18歲以上 | |||||
滿14至未滿18歲 | |||||
未滿14歲 | 已領身分證者改繳身分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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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 |
- 第一次申請護照,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證明,才能委託旅行社代辦護照
- 護照D式委任書要由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小孩可由監護人代簽
- 護照還沒過期要申請換領新證,需要附上舊護照正本,找不到要以護照遺失件辦理
- 監護人身分證上的配偶欄空白,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如甲式或丙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
- 照片:應提供符合護照照片規定的照片電子檔,或兩吋實體照片2張
- 未婚且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委任書上簽名表示同意,並應繳驗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倘父母離婚或為受監護宣告人的監護人,父或母或監護人請提供有權行使、負擔權利義務的證明文件正本(如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在台灣遺失護照:需加附警察局報案的「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及護照遺失說明書
- 在國外遺失護照:需加附入國許可證明、護照遺失說明書,及國外或港澳地區護照遺失申請補發說明書
- 僑居身分加簽者需加附下列資料,請主動告知
- ▼第一次辦理僑居身分加簽:
- 僑委會公文正本+影本
- 僑居國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影本
- 僑居身分申請書
- ▼換、補發護照:
- 僑居國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影本
- 僑居身分申請書
- D式委任書填寫範例:成年範例、未成年範例、未成年委任旅行社範例
護照新辦/換發費用
申請類別 | 一般件12天 (不含收件日11天) |
急件3天 (不含收件日2天) |
---|---|---|
14歲以上 | 1,600 | 2,500 |
未滿14歲 | 1,200 | 2,100 |
護照遺失費用
申請類別 | 一般件13天 (不含收件日12天) |
急件4天 (不含收件日3天) |
---|---|---|
14歲以上 | 1,600 | 2,500 |
未滿14歲 | 1,200 | 2,100 |
- 16:00前收件當日起算工作天,16:00之後收件自下一個工作日起算
- 如外交部護照發證有延遲,領件須以實際領到護照後的通知為準
- 護照送一般件後如需更改為急件,需加收1,000元(內含外交部急件處理費900元)
- 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依「護照條例實行細則」規定,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約談當事人及延長其審核期間至六個月
- 送件後如查出有未過期護照、不准件或個人因素撤件不辦,須收取撤件費100元
- 下證後如需掛號寄回需自付郵資50元
護照有效期限
14歲以上 | 未滿14歲 | 遺失補發 |
---|---|---|
10年 | 5年 | 14歲以上:5年 未滿14歲:3年 |
- 護照遺失二次以上申請補發者,依「護照條例實行細則」規定,外交部各辦事處得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護照照片規定
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申請人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眉、 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 最近6個月內拍攝,相片無墨跡或摺痕。
- 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使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亦即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頭部或是頭髮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
- 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不露齒),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倘因生理因素嘴巴無法閉合者例外。
- 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小耳症患者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 相片背景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不能有紅眼。
- 以高解析度沖(列)印在高品質的光面相紙上,相片需清晰、鮮明,其影像不得模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原始影像列印前不得對影像重新取樣 (resampling) 或變更影像原始尺寸。
- 如相片是以數位相機拍攝,相機必須具備至少三佰萬像素(pixels)功能且設定為「最高品質、高彩度」,並以高品質光面相紙沖(列)印。不得做數位影像的潤飾或補強。倘提供之相片列印品質不佳或相紙過薄,以致無法製作,將不予採用。
- 如果配戴眼鏡:
- 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視障者除外)。
- 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
- 請勿配戴有色隱形眼鏡或彩色瞳孔放大片之相片,以免因相片與實際相貌特徵差異過大,向外國申辦簽證遭到退件,或於海外通關時遭遇困擾,造成不便。
- 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相片人貌的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 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或協助照相的手之影像)。
數位照片電子檔規定
- 照片電子檔格式限定jpg或jpeg
- 色彩模式為RGB(需至少24位元)
- 檔案大小不得大於5MB
- 解析高度至少需達531像素,寬度至少需達413像素
人在大陸(或國外)護照過期或快到期要如何換領新護照
- 人在大陸(或國外)護照過期或快到期,可以將前述申請應備文件寄回給台灣親屬代辦換發新護照,並依規定填寫E式委任書,本人【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以複委託方式委任廣禾旅行社申請護照。
- 護照複委任之台灣親屬,要能證明與申請人的關係(如父母、配偶、18歲以上子女,或兄弟姊妹身分證背面的父母相同),否則需另外提供可證明雙方親屬關係之官方文件。
- 人在國外寄回台灣辦理護照換發,請自行確認,會不會影響到國外的原入境簽證或居留等問題。
- 下列持照人,不可以寄回台灣代辦護照:
- 還沒有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需回台灣辦理。
- 年滿14歲尚未申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需回台灣辦理。
- 限制出境者(如通緝中、保護管束...等)不會受理。
- E式委任書填寫範例:成年填寫範例、未成年填寫範例、未成年委認親屬填寫範例 E式委任書下載
護照號碼、外文姓名及效期要如何查詢
- 線上查詢個人護照資訊:
- 行動自然人憑證(僅支援手機)
- 手機門號+健保卡卡號驗證
- 軟體金融憑證
- 自己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四個辦事處查詢
- 到警察局報遺失時,偵查隊的電腦可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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