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證急件台中免留護照,特急件最快24小時隔天領件(工作日)
- 台胞證急件4個工作天下證【不算收件日3天】,18:00前收件當天就算第一個工作天,就是比別家快
- 24小時人道特急件隔天發證(工作日),限本人親辦09:30前收件,名額有限可前一日來送件佔名額,因緊急事由得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請自備照片+電子檔,不適用手機免費拍照
- 代辦中心:廣禾旅行社
- 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放假日除外)
- 早上:08:30~12:30
- 中午:只有值班人員可能等候時間較久
- 下午:14:00~18:00
- 收件地址: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116-1號 (地圖)
台胞證急件免留護照
為什麼辦理台胞證需要護照正本?
- 需要讀取護照上的晶片檢驗護照的真偽;如果護照晶片損壞或消磁無法正常讀取,需更換新護照後才能辦理台胞證。
- 廣禾旅行社是澳門中旅社指定的台胞證代辦社,備有與審件單位同款的護照驗證機,來門市辦理當場檢驗晶片免留護照。
- 晶片護照正本:有效期剩6個月以上現場驗後歸還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帶正本來套印資料不用印,出生地不能空白
- 14歲以下沒身分證,附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未滿16足歲,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提供方式三選一
- 近一年內拍攝的實體大頭照
- 門市手機免費拍照(著深色上衣),17:30截止
- 或用門市快拍機(自費),6張照片可下載電子檔
下列申請人需另外附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二擇一),記事欄內容都不可省略
- 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 雙(多)胞胎,2人(或多人)都要一併附上
- 申請24小時人道特急件建議附上
申請類別 (不含收件日) |
急件4天 (3天) |
人道特急件 (24小時) |
台胞證新辦 |
2,400 |
4,600 |
- 24小時人道特急件:09:30前收件名額有限,因探病、奔喪、訴訟、處理緊急商務或其他緊急事由,得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 人道特急件限本人親自到門市辦理,請自備照片+電子檔,不適用手機免費拍照
- 週六、週日、台灣及台胞證簽發地之公眾假期都不算工作天。
- 工作天不是保證的,如需補件、延長審件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急件/人道特急件僅確保會優先審查,不是保證能如期核發,延遲下證不會退費
- 晶片護照正本:有效期剩6個月以上現場驗後歸還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帶正本來套印資料不用印,出生地不能空白
- 14歲以下沒身分證,附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未滿16足歲,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提供方式三選一
- 近一年內拍攝的實體大頭照
- 門市手機免費拍照(著深色上衣),17:30截止
- 或用門市快拍機(自費),6張照片可下載電子檔
- 過期舊證:舊證影本(找不到一律以公安核卡字體為準)
下列申請人需另外附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二擇一),記事欄內容都不可省略
- 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 雙(多)胞胎,2人(或多人)都要一併附上
- 申請24小時人道特急件建議附上
申請類別 (不含收件日) |
急件4天 (3天) |
人道特急件 (24小時) |
台胞證過期 |
2,400 |
4,600 |
- 24小時人道特急件:09:30前收件名額有限,因探病、奔喪、訴訟、處理緊急商務或其他緊急事由,得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 人道特急件限本人親自到門市辦理,請自備照片+電子檔,不適用手機免費拍照
- 週六、週日、台灣及台胞證簽發地之公眾假期都不算工作天。
- 工作天不是保證的,如需補件、延長審件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急件/人道特急件僅確保會優先審查,不是保證能如期核發
- 晶片護照正本:有效期剩6個月以上現場驗後歸還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帶正本來套印資料不用印,出生地不能空白
- 14歲以下沒身分證,附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未滿16足歲,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提供方式三選一
- 近一年內拍攝的實體大頭照
- 門市手機免費拍照(著深色上衣),17:30截止
- 或用門市快拍機(自費),6張照片可下載電子檔
- 未過期舊證:必須繳回
下列申請人需另外附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二擇一),記事欄內容都不可省略
- 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 雙(多)胞胎,2人(或多人)都要一併附上
- 申請24小時人道特急件建議附上
申請類別 (不含收件日) |
急件4天 (3天) |
人道特急件 (24小時) |
台胞證換領 |
2,400 |
4,600 |
- 24小時人道特急件:09:30前收件名額有限,因探病、奔喪、訴訟、處理緊急商務或其他緊急事由,得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 人道特急件限本人親自到門市辦理,請自備照片+電子檔,不適用手機免費拍照
- 週六、週日、台灣及台胞證簽發地之公眾假期都不算工作天。
- 工作天不是保證的,如需補件、延長審件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急件/人道特急件僅確保會優先審查,不是保證能如期核發
- 晶片護照正本:有效期剩6個月以上現場驗後歸還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帶正本來套印資料不用印,出生地不能空白
- 14歲以下沒身分證,附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未滿16足歲,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提供方式三選一
- 近一年內拍攝的實體大頭照
- 門市手機免費拍照(著深色上衣),17:30截止
- 或用門市快拍機(自費),6張照片可下載電子檔
- 填寫台胞證遺失聲明書或附上報案證明單
- 在大陸遺失者,需加附出境時所使用的一次性台胞證正本
下列申請人需另外附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二擇一),記事欄內容都不可省略
- 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 雙(多)胞胎,2人(或多人)都要一併附上
申請類別 (不含收件日) |
急件4天 (3天) |
台胞證遺失 |
3,400 |
- 週六、週日、台灣及台胞證簽發地之公眾假期都不算工作天。
- 遺失件申請過程如有必要照會其它單位,工作天有可能會延長,實際工作天數要視照會單位回覆的日期而定
- 工作天不是保證的,如需補件、延長審件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急件僅確保會優先審查,不是保證能如期核發
- 晶片護照正本:有效期剩6個月以上現場驗後歸還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帶正本來套印資料不用印,出生地不能空白
- 14歲以下沒身分證,附詳細記事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未滿16足歲,需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提供方式三選一
- 近一年內拍攝的實體大頭照
- 門市手機免費拍照(著深色上衣),17:30截止
- 或用門市快拍機(自費),6張照片可下載電子檔
- 損毀台胞證正本:必須繳回
下列申請人需另外附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二擇一),記事欄內容都不可省略
- 有更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
- 雙(多)胞胎,2人(或多人)都要一併附上
申請類別 (不含收件日) |
急件4天 (3天) |
台胞證損毀 |
3,400 |
- 週六、週日、台灣及台胞證簽發地之公眾假期都不算工作天。
- 工作天不是保證的,如需補件、延長審件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急件僅確保會優先審查,不是保證能如期核發
- 週六、週日、台灣及澳門之公眾假期都不算工作天,遇假日順延。
- 如因天候因素,或審件單位要求補件、延長審件、審件系統故障等因素影響,將會另行告知,回件日另待通知。
- 台胞證遺失申請過程如需照會其它單位,工作天有可能會延長,實際工作天數要視照會單位回覆的日期而定。
急件4天
收件日 18:00前收件 |
取件日 11:00後取件 |
星期一 |
星期四 |
星期二 |
星期五 |
星期三 |
下星期一 |
星期四 |
下星期二 |
星期五 |
下星期三 |
24小時人道特急件
收件日 09:30前收件 |
取件日 11:00後取件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五 |
下星期一 |
台胞證急件申請注意事項
- 台胞證急件/人道特急件收件後資料就會先送審,所以不可取消不辦或更改送一般件
- 申請台胞證期間,不得入境大陸、香港、澳門或轉機
- 國外出生、遺失或損毀的申請流程較多,不能辦理24小時人道特急件
- 雙胞胎:請檢附雙胞胎之詳細戶籍謄本(不同戶請分別申請),並填寫一份聲明書
- 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者,不論是否還有效期,必須要註銷之後才能申請台胞證
- 台胞證正面為簡體姓名,第一次申請只能依照公安字庫製證;台胞證換領曾在大陸銀行開戶或實名認證的,請附上舊台胞證影本,否則一律以公安核卡字體為準,字體被變更概不負責
- 各項證件影本,不能使用傳真或拍照方式,只接受1:1比例清晰的影印本或掃描檔,而且不可以放大或縮小 ,不可書寫任何文字
- 送件後查出還有效期之舊證、通知補資料無法補件或簽發單位不予核發等個人因素撤件不辦者,需收取手續費300元
台胞證急件工作天不是保證的
我們代辦中心收件時只能初步審視申請資料後轉送至澳門中國旅行社,由廣東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批核發。
如需延長審件或補件,工作天數將依不同狀況重新計算,需異地核查申請人資料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或以上,或因大陸系統當機無法按時審件,下件日期也會延後。
- 兩吋彩色白底大頭照1張(近一年內拍攝)
- 照片不能有陰影及修改痕跡(如去背)
- 頭頂到下巴之高度要在3.2-3.6公分之間,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約70%
- 不能遮住眉毛及耳朵,耳朵平均露出,嘴巴合閉不露齒
- 不能使用霧面相紙
- 不能有顆粒、污損、墨跡或摺痕
- 頭部置中擺正,眼睛直視前方,兩眼張開且眼珠清晰可見
- 不能戴瞳孔放大或變色片隱形眼鏡
- 建議不要戴眼鏡(如粗框、陰影、反光、遮到眉毛或眼睛會被退件)
- 衣服跟背景要有色差,不可穿著白色、淺色、無袖、高領或領口太寬上衣
- 不可配戴明顯的耳環、頭飾及圍巾
- 臉部不可以有大片亮斑或陰影
- 不能畫濃妝或眼妝
- 照片修圖,看起來與實際年齡不符
- 頭頂上方的留白不能過少
- 其他規定請參考大陸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
- 請注意,如果審件單位認為照片與護照、身分證或舊證的照片有差異時,將會被要求簽確認相片聲明書,工作天也會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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